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Laohekou NewJing technology Co., Ltd.

环评公示

发布日期:2016-01-19

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戊二醛、丙烯酸、丙烯醛、乙烯基甲醚生产项目
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化工产品的注册商标号为“新景”牌。原厂区位于老河口市陈埠生物医药产业园锦绣路中段。企业主要产品为工业级戊二醛、医用戊二醛、丙烯醛等。
2011年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围绕老河口市政府确定的老河口市陈埠科技工业园(化工区)发展建设目标,以及《老河口市陈埠科技工业园(化工区)规划设计》,企业以大局为重,服从整体发展的需要,将企业整体搬迁至老河口市陈埠科技工业园(老河口市科技工业园),项目厂址占地130亩。
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3月正式委托我所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1年8月编制完成了《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戊二醛、丙烯酸、丙烯醛、乙烯基甲醚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襄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10月21日在老河口市主持召开了《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戊二醛、丙烯酸、丙烯醛、乙烯基甲醚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会;根据专家意见,我所于2011年11月编制完成了《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戊二醛、丙烯酸、丙烯醛、乙烯基甲醚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并交于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报送襄阳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11月18日,襄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戊二醛、丙烯酸、丙烯醛、乙烯基甲醚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襄环审[2015]47号。
2011年10月,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开始项目的建设工作,截止2015年12月该项目的土建及设备安装工作已完成,目前处于设备的单机调试阶段,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尚在建设过程中。
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企业根据发展规划和市场要求,对产品种类进行了调整。取消了5000吨丙烯酸的生产线建设,但新增建设了一套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处理丙烯醛生产线产生的废水,并且新增加了产品规模为600吨/年女贞醛生产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此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8月委托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变更后的项目编制了《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戊二醛、丙烯酸、丙烯醛、乙烯基甲醚生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二、项目完成后工程装置主要污染源
(1)变更内容
年产5000吨丙烯醛、5000吨乙烯基甲醚、5000吨工业戊二醛、600吨女贞醛。取消5000吨丙烯酸生产线、新增600吨女贞醛生产线。
①锅炉系统:改现有的一台6t/h燃煤锅炉为生物质燃料锅炉。并拟利用新增的丙烯醛尾气焚烧系统余热为生产提供部分蒸汽。
②污水处理:由于取消了丙烯酸生产线,丙烯醛生产线产生的含丙烯酸的废酸水将不再重复利用,新增女贞醛生产线在在油水分离过程中将产生废水由新建的一座日处理1000m3的污水处理站(采用“微电解+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汉江仙人渡段。生活污水沿用原方案实施。
③储罐区:100m3丙烯储罐3个;20m3乙烯基甲醚储罐2个;50m3乙烯基甲醚储罐1个;10m3甲醇储罐4个;29m3己二醇储罐2个。减少3个丙烯储罐、变更乙烯基甲醚储罐数量及罐体大小、新增甲醇储罐4个、己二醇储罐2个。
④废气处理装置:
丙烯醛生产线废气经催化燃烧后排放;
戊二醛生产线废气首先通过冷凝回收后,少量没有冷凝下来的气体再经过碱水中和塔进行中和后经车间顶部,距地面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乙烯基甲醚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车间顶部,距地面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女贞醛生产线废气首先通过冷凝回收后,少量没有冷凝下来的气体再经过碱水中和塔进行中和后经车间顶部,距地面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锅炉烟气采用文丘里水膜除尘器处理。
⑤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管理机构及应急消防设备,有相应的应急体系。建设一座600m3的全厂应急事故池,各罐组区设置1.2m高围堰、防火堤。事故排放水收集后送往应急事故池暂存,再打回新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本次评价要求企业需建设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2)变更后主要污染源
①废气:由于新增了丙烯醛尾气燃烧系统,因此原经冷凝处理的丙烯醛废气将改为催化燃烧处理;
新增女贞醛生产线在常压蒸馏过程中、减压精馏过程中均会有废气产生;
变更后燃煤锅炉改为生物质锅炉,同时增加了丙烯醛尾气焚烧系统提供部分蒸汽,因此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将发生较大变化。
②废水:由于项目取消了丙烯酸生产线,因此丙烯醛生产线产生的含丙烯酸的废酸水将不再重复利用,而是将该部分废水送至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新增女贞醛生产线在在油水分离过程中将产生废水(其废水来源为反应过程中生成的水)。
③固体废物: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丙烯醛尾气催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女真醛生产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反应釜、精馏釜残渣及不能与丙烯醛发生加成反应的反式二烯、新建的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
变化的固体废物为锅炉系统原煤渣变为生物质燃烧产生的废炉渣。
三、项目城市规划、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
(1)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类型属于允许类,此外新建项目的建设采用国内先进技术,提高产品收率,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思路,由此可见项目建设为允许类建设项目,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的。
该项目已获得发改委核发的项目备案证。
(2)选址合理性:该项目厂址位于老河口市陈埠组团(科技产业园)。功能定位为发展高新科技产业,努力建设成为一个以新型化工工业为主导,集生活居住、物流、研发等职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生态型工业组团。本项目属化工工业项目,符合园区入园要求。
四、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SO2、NO2小时值和日均值及TSP日均值浓度水平较低,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丙烯醛和非甲烷总烃未检出。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断面的pH、DO、BOD5、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汉江老河口仙人渡段评价区段现状水质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各监测点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相应评价标准。
(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
锅炉烟气预测分析:锅炉废气污染物烟尘、SO2、NO2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均出现在距离源262m处,浓度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SO2500μg/m3,NO2200μg/m3,TSP日均值150μg/m3),因此本评价认为锅炉废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甚微。
丙烯醛生产线污染物预测分析:丙烯醛生产废气污染物丙烯醛、VOCs、NO2、颗粒物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均出现在距离源210m处,浓度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标准值、《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相关标准。
乙烯基甲醚生产线污染物预测分析:硫化氢下风向最大落地出现在距离烟囱下风向258m处,浓度为0.0008mg/m3,占标率小于10%,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相应标准。
戊二醛生产线污染物预测分析:戊二醛生产废气污染物丙烯醛、VOCs、甲醇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均出现在距离源261m处,浓度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标准值、《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相关标准。
女贞醛生产线污染物预测分析:女贞醛生产废气污染物丙烯醛、VOCs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均出现在距离源201m处,浓度远低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相关标准。
无组织排放废气预测分析:丙烯醛、甲醇下风向最大落地分别出现在距离烟囱下风向217m、210m处,浓度分别为0.000284mg/m3、0.000636mg/m3,占标率小于10%,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相应标准。
卫生防护距离: 按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计算后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90m,结合厂区周围环境现状以及预测分析结果等综合因数,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
截止2015年12月,项目2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尚有邓岗村20户居民。
根据老河口市人民政府河政发[2015]2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产能释放的实施意见》中路线图:
第5条:对产业园规划红线范围内地面上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迁,2015年9月底前完成对350户居民的入户登记、征迁评估,签订征迁协议;11月底完成350户居民房屋的征迁工作。
第6条:新建陈埠社区还建房,在陈埠一期东侧82.5亩地块中配套建设“6+1”多层房6栋180套,安置农户。2015年9月底前完成82.5亩土地征收工作,12月底前还建房基础建设,2016年9月底前工程完全竣工交付。
目前建设区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陈埠村、邓岗村居民(包括项目2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尚有邓岗村20户居民)均在产业园规划红线范围内,属于征迁户,根据现场调查,以上居民已基本签订征迁协议;陈埠社区一期还建房已竣工,但由于其相应的配套设施还未完全交付使用,因此征迁户的搬迁工作尚未全面展开。但根据老河口市政府的要求,在2016年9月前,以上居民的搬迁工作将全部完成。届时项目建设区域2000m范围内将不会存在居民居住。
(2)地表水影响预测结果
生活污水:该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年排放量2880m3,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等。由老河口市陈埠组团(科技产业园)统一规划,园内污水均由园区内截污管网收集进入陈埠化工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项目变更后,取消了丙烯酸生产线,因此在丙烯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将由新建的一座日处理1000m3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同时项目新增的女真醛生产线在油水分离过程中将产生废水(其废水来源为反应过程中生成的水)。其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采用“微电解+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能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由园区内截污管网收集进入陈埠化工污水处理厂。
工艺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各自处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由园区内截污管网收集进入陈埠化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由此可见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汉江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经过预测:本工程投产后,预测结果表明,各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变更后,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丙烯醛尾气催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女真醛生产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反应釜、精馏釜残渣及不能与丙甲醛发生加成反应的反式二烯、新建的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变化的固体废物为锅炉系统原煤渣变为生物质燃烧产生的废炉渣。
在采取各种措施后,该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对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六、主要环保措施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丙烯醛生产线废气:气体经车间顶部,经管网收集后送至本项目拟建的丙烯醛尾气燃烧系统燃烧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丙烯醛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丙烯醛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30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丙烯醛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6mg/m3;30m高排气筒排放丙烯醛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2.9kg/h);丙烯、丙烯酸及其它有机气体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30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8-2010)中VOCs的第Ⅱ时段二级标准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90mg/m3;30m高排气筒排放丙烯醛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5kg/h);尾气中的NO2、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要求(N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300mg/m3;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50mg/m3)。
乙烯基甲醚生产线:产品生产过程中根据工艺需要,在乙炔发生器工段及净化干燥工段均需加水,按照硫化氢的水溶性分析(溶解性:溶于水、乙醇。溶于水时的溶解比例1:2.6,称为氢硫酸):将有2.81t/a的硫化氢气体溶于水中,并随水一同进入石灰渣中,剩余0.10t/a的硫化氢气体经车间顶部,距地面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在此过程中废气量为1.5×107Nm3/a。
硫化氢排放浓度为6.67mg/m3;排放速率为0.014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硫化氢20m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58kg/h)。
戊二醛生产线: 戊二醛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吡喃精馏时产生的精馏气体,主要为乙烯基甲醚带入的甲醇、未反应完全的丙烯醛、乙烯基甲醚及精馏出的吡喃气体等。
以上气体首先通过冷凝回收其中的原材料丙烯醛、乙烯基甲醚后,少量没有冷凝下来的气体再经过碱水中和塔进行中和后经车间顶部,距地面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在此过程中废气量为1.2×107Nm3/a。
按丙烯醛的反应率为99.5%计,未参加反应的丙烯醛为7.06t/a,冷凝+中和塔中和率为99%,因此丙烯醛的排放量为0.07t/a。排放浓度为5.83mg/m3;排放速率为0.010kg/h。
甲醇气体来源于乙烯基甲醚原料带入量及回收利用量之和。共计1.5t/a。在反应中不参加反应,根据甲醇的沸点分析其,冷凝回收率为50%,因此甲醇的排放量为0.75t/a。排放浓度为62.5mg/m3;排放速率为0.104kg/h。
乙烯基甲醚及精馏出的吡喃气体以VOCs计,根据物料平衡计算,以上气体的产生量约为10.18t/a,冷凝+中和塔中和率为90%,因此VOCs的排放量为1.02t/a。
戊二醛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中产生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丙烯醛、甲醇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20m高排气筒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丙烯醛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6mg/m3,20m高排气筒排放丙烯醛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87kg/h;甲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90mg/m3,20m高排气筒排放甲醇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8.6kg/h);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20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8-2010)中VOCs的第Ⅱ时段二级标准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90mg/m3;20m高排气筒排放丙烯醛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6.87kg/h)。
女贞醛生产线:女真醛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常压蒸馏过程中产生的甲基戊二烯废气、减压精馏过程中产生的女真醛、丙烯醛废气等。
以上气体首先通过冷凝回收后,少量没有冷凝下来的气体再经过碱水中和塔进行中和后经距地面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在此过程中排放的废气量为1.08×107Nm3/a。
女真醛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中产生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丙烯醛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丙烯醛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6mg/m3,15m高排气筒排放丙烯醛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0.52kg/h)。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8-2010)中VOCs的第Ⅱ时段二级标准要求(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90mg/m3;15m高排气筒排放丙烯醛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2.8kg/h)。
锅炉烟气:本项目蒸汽用量约为28972m3/a,来源为企业建设的一台6t/h的生物质锅炉、并拟利用丙烯醛尾气焚烧系统余热为生产提供蒸汽。根据丙烯醛生产线排放的废气浓度及各类物质燃烧热值的统计表核算,丙烯醛尾气焚烧系统可产生蒸汽2257m3/a。其余26715m3/a的蒸汽来源于企业现有的生物质燃料锅炉,根据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燃料热值4200Kcal/kg核算,需生物质颗粒约为7200t/a。
根据生物质颗粒燃料主要污染物的产生系数分析,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的产生浓度分别为6025mg/m3、81.73mg/m3、163.45mg/m3。其中SO2、NOx的产生浓度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规定的燃煤锅炉排放限值(SO2400mg/m3、NOx400mg/m3)要求。因此只需对烟气中的颗粒物进行处理。
企业针对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选用文丘里水膜除尘器处理,烟尘除尘效率可达99%,经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SO2、NOx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规定的燃煤锅炉排放限值。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该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年排放量2880m3,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等。由老河口市陈埠组团(科技产业园)统一规划,园内污水均由园区内截污管网收集进入陈埠化工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项目变更后,取消了丙烯酸生产线,因此在丙烯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将由新建的一座日处理1000m3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同时项目新增的女真醛生产线在油水分离过程中将产生废水(其废水来源为反应过程中生成的水)。其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采用“微电解+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能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由园区内截污管网收集进入陈埠化工污水处理厂。
依托设施可靠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老河口市陈埠组团(科技产业园)内,处于陈埠化工污水处理截污、处理范围内,其设计处理规模为4.8万m3/d,占地7.17公顷,目前已经建成投产运行的一期项目处理规模为1万m3/d。
本项目变更后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518.37m3/d,约占陈埠化工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处理规模的5.18%;
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水能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陈埠化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为pH、CODCr、SS等,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其CODCr、SS的排放浓度分别为300mg/L、80mg/L,均能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陈埠化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生产及生活污水的依托设施可靠。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噪声控制上,首先考虑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对主要噪声源排气噪声安装消声器,其它噪声源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完成后,固废产生情况如下:
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石灰渣其产生量9963.77t/a,作为石灰石水泥原材料出售;
危险废物:高沸物、废催化剂、反应釜残渣、精馏釜残渣、反式二烯、污水处理污泥总产生量为342.92t/a,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炉渣:其产生量为720t/a,作建筑原料外售;
锅炉湿法除尘渣:其产生量为350t/a,作建筑原料外售;
生活垃圾:其产生量为18t/a,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在采取各种措施后,该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对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七、清洁生产
根据项目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水平、资源能源利用及环境管理要求的对比分析,该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原方案将进一步提高。因此本项目变更后清洁生产水平仍能达到二级要求,因此本项目变更后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八、总量控制
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
废气:SO2:3.67t/a、NO2:11.71t/a;
废水:该项目位于老河口市陈埠组团(科技产业园)内,处于陈埠化工污水处理截污、处理范围内,目前陈埠化工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投产运行的一期项目处理规模为1万m3/d。因此本项目废水中总量控制类指标COD、NH3-N已纳入陈埠化工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因此本项目废水中排放的COD、氨氮排放量纳入陈埠化工污水处理厂统一考核,不在核定总量指标,建议只作为接管考核量,指标为COD:46.4t/a;氨氮:3.14t/a。
固体废物:不允许排放。
九、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泄漏、火灾、爆炸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储运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项目的事故对周围影响是基本可以接受的。
十、公众参与
本次调查公众代表对此次公众调查是积极配合及支持的,对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戊二醛、女贞醛、丙烯醛、乙烯基甲醚生产项目变更后是了解及支持的,但同时也认为项目的建设可能给该地区带来一定的环境污染,项目投产后应确保“三废”达标排放,特别注意防治废气污染,并避免污染事故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要求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保工作“严格把关、严格监督、严格管理”。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污染综合治理措施以及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上。对于公众关心和担忧的环境影响问题,以及提出的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建设单位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并按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予以落实。
十一、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   0710-3069856
电子信箱:zhwu55555@163.com
十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老河口市陈埠科技工业园内
联系人及电话:罗部长   0710-8221823
十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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